1
1
1
1
1
1
1
1
1
1
1
1
1
1
1
1
1
1
1
1
1
1
1
1
1
1
1
1
1
1
1
1
1
1
当前所在:首页 >> 纪检记实 >> 哪些案件可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管辖

哪些案件可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管辖

时间:2017-06-01 08:43:12 来源: 作者: []

  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》第二十条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》第十七条等规定,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必要时,可直接受理和查处属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案件。
  这里的“必要时”,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:(1)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认为有重大影响的重要、复杂案件。(2)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不便办理或无力办理的重要、复杂案件。(3)由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办理可能会影响公正处理的案件。(4)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认为有必要直接受理和查处的案件。(5)上级党政领导指定交办的案件。

分享到:
[关闭][返回顶部]
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,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。执法维权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
中国纪实通讯社主办 —— 全国维权资讯互动应用平台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
执法维权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© 2013-2017 zfwqw.org.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
联系邮箱:1643329295@qq.com 监督电话:010-89942671 转 648